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决定》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决定》的这些内容反映出党中央对城乡融合发展最新的重大判断,充分显示城乡融合在改革发展全局中比以前有更高的地位、有更重的分量,由此也可以认为城乡融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方向之一。
城乡融合发展在政策延续中又有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此,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于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在部署重大改革任务中,要求“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并对城乡融合的路径、目标作出要求。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的这条主线反映出城乡关系演进的事实逻辑、城乡融合创新发展的实践逻辑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逻辑。
根据《决定》精神,围绕如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未来五年,或将有一系列密集性的改革举措出台,多个方面值得期待。